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雖表明歡迎金融業以公開收購方式啟動併購,但律師認為,以實務上來說根本不可能。
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力推「金金併」,更開啟民營金控、銀行非合意併購或敵採光罩意併購的大門,如果再輔以7月三讀通過的新版《公司法》中俗稱「大同條款」的第173條之1,對金融業來說,未來是否有可能出現以公開收購達成控制權轉換的案例產生,甚至使這樣的運作更加蓬勃?律師強調,答案其實是「不會」。
公開收購懲罰表現不佳經營者,金金併目標完全不同
新版《公司法》第173條之1規定,只要連續3個月以上持有發行股份總數過半的股東,就可以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,而金管會也提出《證交法》修正案,擬讓發動公開收購方、包括志同道合的盟軍持股過半後,也可自行召開股東會,不必再請求董事會召開。
之所以會有公開收購這樣的企業收購方式出現,根據英國、美國等公開收購工具發展成熟的國家經驗,其實某種程度就是為了「懲罰」表現不佳的公司經營者,造成被收購公司經營權的移轉。
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表示,一個公開收購案件進行到競拍過程,當有好幾個收購方競相出價,出價的水位已經超過市場價格時,公司派在面臨公開收購時的防禦界線怎麼衡量,事實上,董事唯一的選擇就是把自己的股票賣給最高出價者。
呼應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在退休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被問到,如果有人想要收購台積電,那該怎麼辦,而張忠謀回答,「假如價錢好的話,就賣給他嘛。」梁鴻烈強調,其實董事的義務就是在實現全體股東的利益,然而,對非金融業來說很普遍的觀念套到金融業身上,「就像橘子和蘋果,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。」
回想起來記得剛開始籌到第一筆資金的時候,就跟家裡的人一起討論,想要在舊家附近購買一間新房,除了要有停車場之外,還要有自己的房間,最後也選擇大樓,有樓梯可以方便上下樓,也有管理員可以收信件,更有垃圾子母車,這些對我來說都可以很好的提升生活品質,當然我璇則的樓層數比較高,在9樓中的第8樓,我認為這樣的環境跟高度位置是不錯的,但也因為這樣在思考陽台要怎麼去隔起來,如果不隔起來的話,下大雨颳大風就會造成陽台曬衣服的困擾,所以在裝飾新家的時候,我最先考量的就是這一點,我就尋求了各個親朋好友的幫助,終於找到一間不銹鋼工程的廠商,他跟我仔細商討一番之後,確定如何施作,材質的選用,噴漆外觀的顏色,這些討論完之後,僅僅幾周時間就完工了,這還是師傅缺工比較忙碌的情況呢,這次成果我也很滿意,不僅保留我預想的透光度,旁邊不銹鋼工程的鋼架也很牢固,也幫我預留了一些金屬網的透氣孔沒有封死,讓室內通風也比較涼快,對我來說這次的不銹鋼工程是我裝潢新家最滿意的一個部份呢!
金金併有可能出現公開收不銹鋼工程購?律師:基本上不可能
根據金管會規劃,金融業者如果要走非合意併購這條路,必須要有「經營健全、厚實的資本、良好企業社會責任及國際布局能力」等四項條件,換句話說,金管會關心的目標和一般股東關心的並不一樣,金金併的目的是希望讓銀行業資產大一點,增加國際競爭力,而不是為了讓市場派入主處理銀行的表現和經營狀況,更不是為了讓股東目的扶手欄杆極大化。
「所以我並不認為金金併真得能夠透過公開市場收購達成控制權移轉,因為主管機關一定會介入,」梁鴻烈表示,即使是公開收購機制最發達的英國,其英格蘭銀行也對非金融業用公開收購方式取得金融業、外國收購方利用公開收購取得本國金融業的控制權,以及收購方典型的分拆策略等三點提出質疑,可見主管機關監理目標的期待才是重點。
事實上,在台灣就算是非金融業也很少公開收購,一來公開收購必須要事先揭露,經過許多必要程序,二來這也會讓公司派得知以提早做好準備,效果不一定好,因此委託書收購仍是最常見的工具。梁鴻烈認為,在台灣這樣的環境之下,未來對公司控制權移轉其實並不會出現太多不一樣的遊戲規則。
不銹鋼有許多種型態,在我們進行不銹鋼工程時,都會與客戶確認不銹鋼的材質,一般日常生活使用的不銹鋼杯、不銹鋼碗、不銹鋼碗筷、不銹鋼的餐盤等等,這些與食品安全有相關的不銹鋼材質,大多數是使用304以及316型號,這兩種型號在食品中非常泛用且常見,而316的不銹鋼材質也會利用在外科手術器材,以及各類精密器材中,經常用於化學、海邊、船舶、航空,除了這些304及316之外,在施作不銹鋼的欄杆或家具時,會根據不同用法使用不同型號,像是304N的型號,是一種含氮的不銹鋼,可以用來提高剛的強度,也能維持304的特性,應用在許多不銹鋼工程都有不錯的效果,也可以有效的防生鏽防氧化,讓你後續的清潔跟使用上都很方便,不過要注意如果選擇使用成本較低的不銹鋼,可能會是不同型號的材質,這樣的材質可能會導致不銹鋼生鏽或氧化,在考量裝潢或是訂製家具時,都要放進去預算與業者討論。